客户与塔晶的合作:是通过购买由塔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的证券类信托计划(即俗称的私募基金)来完成的。证券类信托计划是目前国内私募基金阳光化运作的主要形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证券类信托计划是一种由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与其参与各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建立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多客户集体理财计划--信托基金。证券类信托计划涉及到以下各方:信托公司(受托人),投资者(委托人),投资管理公司(投资顾问),托管银行(资金托管人),托管券商(证券托管人),银监局(监督管理部门)。
其详细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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